针对网络信息系统的容灾恢复问题,国家制定和颁布了《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(GB/T 20988-2007) 》,该规范定义了六个灾难恢复等级和技术要求。第1级要求至少(61)做一次完全数据备份。第2级又称为(62)。